一份完成数量发生变化,早先的生产日志却仍保留原数量背景,并不必然意味着软件忘了更新。SAP的Non-Serialized Processing旧版指南把两类记录分别说明:拆分会调整前序步骤的QTY_COMPLETED,而这些步骤的production log与activity log不受影响,仍保持原数量被处理时的记录。[1]

这份文件题首给出的适用版本是ME15.0,文档Version 1.0.2、January 2015。下载地址中的15.2不能取代这些正文标识。本文采用第3.7.3与3.7.4节的连续文字及前后必要条件,讨论的是历史MES内部记录,不将其当作当前SAP Digital Manufacturing的行为说明。

第3.7.3节首先列出拆分复制到新SFC的子对象:活动日志、已装配组件、数据采集、不合格记录、自定义SFC数据、工具日志和作业指导查看日志。其中已装配组件同时列离散与按时间计的类型。这个清单说明,新SFC获得的不只是一个数量字段,也带着文档明确点名的关联记录。

同节给合并列出的对象较窄,是离散的已装配组件和不合格记录。不过,前面的连续说明还谈到数据采集记录:子SFC若最近从父SFC拆出,拆分时间之后新建或编辑的记录会复制回父SFC;没有共同祖先的合并另有复制条件。因此,不能仅凭第3.7.3节的两项列表,断言合并绝不会复制数据采集记录。

数量调整的范围落在“前序步骤”。原文说,ME按照路线步骤的顺序确定这些步骤;拆分发生在某一步时,序列值小于该步的步骤属于所述前序。指南的文字例子是,拆分前PREP完成数量为十,拆分后其中五件的完成数量送到新的SFC1-1,并说明其他完成数量值不受影响。这里保留原例的对象与数字,没有从配图补出其他节点数量。

接着一句说明把日志与数量分开:前序步骤的生产和活动日志保持原样,因为它们记录的是SFC以原数量处理时的背景。由此可理解,一项字段用于表达拆分后的完成数量关系,一份历史日志仍表达先前发生的处理。只看其中一个,就不足以转述这段机制;日志没有重写,不等于数量没有重新分配。

第3.7.4节解释排序依据。ME用路线步骤记录中的隐藏字段SEQUENCE在许多界面中排序,也用于某些场景下确定前序;它与Step ID没有直接对应关系。简单线性路线根据步骤之间的下一步链接形成顺序。存在多个后续步骤的复杂路线中,中间步骤的序列可能受创建先后影响,不能把一个名称或标识直接当作唯一先后依据。

循环还会使这一判断更复杂。指南明确说,所述方法不能在所有循环情况下正确确定前序步骤。这一限制属于历史内部逻辑的说明,不宜删成对任意路线都成立的排序保证。本文未看示例图、执行拆分合并、配置规则或处置不合格品;2015年1月是文件版本月份,精确首次公开日期未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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